针对航美传媒电函 还原深圳机场成立合资公司真相

  昨日航美传媒向媒体电函表示,1,“深圳机场从未向其发出招标文件,并直指对方欺骗公众,航美传媒并无2.9亿弃标行为”, 对此记者致电深圳机场,机场回应弃标是事实,掌握航美上交的招标文件,作为一家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航美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2,航美称 “所谓亏损,只是非现金、非经常性、非经营性的资产减值所致”。记者就这个问题咨询了相关财经人士,了解到航美现阶段财务状况和盈利前景确实令人担忧,已引起投资者及各界的高度关注。同时他指出航美在上述公告中所使用的表述非常不清晰,对于财务不精通的读者很容易造成混淆。事实上,一项费用可以是非现金但属于经营性的,亦可以是非经常性但属于经营性的,我们需要视乎不同的评价目的而决定是否计入,而不是将所有这些费用简单的排除在外,得出一个“自欺欺人”的结果,同时对读者造成误导。另一方面,除了对企业的财务数据深入了解外,股价从来都是一项直观但很有效的评价工具。目前航美股价只有上市当时的8%,现市值只有上市时的一成多,连续4年亏损,直接反映其投资及经营存在很大问题。集资所得资金一多半没了,可见现金燃烧的速度相当之高,公司的财务稳健性存在较大隐忧,那么对投资者、对合作单位做出回报和贡献又从何谈起呢?

  同时机场对此前报道中所“针对”的问题一一予以回应。驳斥该财经媒体援引航美传媒恶意攻击,并指航美传媒此前已存在不良诚信记录,及经营能力不足的严重问题。

  重点一:深圳机场收入比例全国最高,还可按股权进行利润分配, 双重收益

  根据广告合资项目方案,合资公司属于深圳机场股份公司控股的附属子公司。深圳机场股份公司授予合资公司广告经营权,并收取广告资源费。在与雅仕维的合资合作方案中,合资公司取得广告销售收入的79%是作为广告资源费先支付给机场,雅仕维已经单方面在银行做出了非常高的保函,确保机场的利益不受损,剩余的21%扣除媒体设施租赁费用及能耗、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企业所得税后,利润再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机场股份公司财务总监支广纬指出“目前,全国主要机场大都采用合资模式,在注册资本上海、厦门也不高,同时深圳机场的79%的比例分成已经是全国市场化运作中最高的比例,并且机场还可以通过股权再获取合资公司51%的利润收益。

  为减低深圳机场投入的股本金额,并尽量利用雅仕维向合资公司提供的融资帮助,深圳机场将合资公司的股本金定在3000万水平,其中深圳机场投资1530万,占股51%;雅仕维投资1470万,占股49%,这样对机场来说股本金的投入相对较少,从风险管理上更为得当,避免前期投资过大的风险。但想不到这一项风险管理的考虑却被一些人大肆炒作,偷换概念地指摘深圳机场以“低价贱卖广告媒体的经营权”,其实明眼人都知道雅仕维投入合资公司的股本金与机场的广告资源费收入完全是两码子的事。本次深圳机场与雅仕维的合资合作,广告资源费是按收入分成方法计算,即合资公司的广告收入越高,深圳机场的分成收入(即资源费)则会越高,并设有保底金额,属于国内主流、稳健中有进取的做法,符合深圳机场的长远利益及有利国有资产的可持续增值。

  重点二:不排除航美恶意竞争,公告发出后“出价”不符商业规则

  深圳机场股份公司董事会主席李明解释道,该公告发出时间为3月29日,报道中称所谓愿意“出资1亿元”的航美传媒集团,其实是在公告已发出之后的4月1日来函,当时已经是深圳机场董事会全票通过敲定合作伙伴雅仕维并正式发布公告第三天。“航美传媒的做法不仅不符合基本的商业运作规则和程序,而且还有为了恶性竞争,故意扭曲事实之嫌。”虽然在此前的合作及尽职调查中认为航美传媒不符合合资对象标准,且来函明显不具善意,但深圳机场仍主动邀请航美传媒进行了沟通,但对方却借故推脱,随后,航美传媒却对媒体表示深圳机场对其来函“没有理会”。有网友认为,这反映出航美传媒“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

  在此前的财经媒体报道中,是航美传媒故意隐瞒还是报道记者疏忽了关键的发函时间?深圳机场方面认为,“不排除项目合作方竞争对手恶意攻击。”李明表示,在寻求合作公司时,曾向包括航美传媒、雅仕维在内的4家公司都发过邀请函,事后都提交了合作方案,在这些合作方案里“从来没有一家公司提出愿意出资1亿元”。

  退一万步而言,根据上述“重点一”所说明的商业操作逻辑,如航美“出资1亿”获得合资公司49%的股权,则深圳机场需要出资1.04亿以获取合资公司51%股权。倘若机场只抱着“合作方多出股本金就是好”的简单想法而言听计从,如此庞大的前期出资,机场实际上是严重违反了作为上市公司及国有资产经营者应有的风险管理原则,这又该不该受到批评呢?

  重点三:是否存在暗箱操作?深圳机场:项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操作规范

  此前有报道称,深圳机场股份公司疑以“合资合作”绕过公开招投标,或存在“暗箱操作”。

  对此质疑,深圳机场股份公司就表示,在确定以合资合作作为广告业务的发展模式后,该公司邀请了四家广告公司提交了初步合资合作方案,包括航美传媒集团、德高集团、迪岸传媒集团、上海雅仕维。2011年6月,通过对四家候选对象及初步方案进行比选,最终选择了上海雅仕维。

  机场股份公司财务总监支广纬解释称,依据尽职调查评估结果,机场股份公司将上海雅仕维作为优先合作对象,并进行系列考察。最终认定,航美传媒集团主营业务以电子媒体为主,传统媒体占业务比重不足30%;迪岸传媒集团的主营业务是校园媒体;德高集团则是在理念和方案上,与合作条件不符。这期间,深圳机场股份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对合资合作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并对深圳机场T3航站楼户内户外广告媒体资源价值进行评估。

  “深圳机场股份公司对于合资对象的选择非常慎重,按一定程序,通过对合作对象业务优势、经营状况、股权结构、盈利模式和水平及合作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估来作出判断。”机场股份公司财务总监支广纬表示。

  最终,深圳机场股份公司选择了在机场传统媒体经营方面更具优势的雅仕维,2013年3月29日,深圳机场股份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广告合资项目方案的决议并予以公告。项目的推进程序符合商业运作规则,符合上市公司的操作规范。

  重点四:为何舍航美选雅仕维?机场回应:航美有不良诚信记录、连续四年亏损

  深圳机场表示,在选择合资合作对象时,专业的经营能力和战略目标和文化的高度契合是保证双方长期合作发展更重要的基础条件。航美传媒连续4年亏损,存在不良诚信记录,不符合深圳机场合资标准。

  2008年,在与通过公开招标引入的专业运营商终止合同后,深圳机场紧急实施第二次招标,航美传媒集团以2.9 亿(经营期限:2009年4月1日-2011年12月31日)中标原运营商承包经营的所有室内广告媒体。但航美传媒集团中标后以“计算错误”为由拒绝签署相关协议,导致深圳机场不得不收回广告经营权。航美传媒集团的上述不诚信履约行为对机场广告媒体的经营和媒体资源价值造成了不良影响。

  同时,深圳机场在尽职调查中发现,依据航美集团披露的财务报表,2009-2012年期间航美集团连续四年持续亏损,四年累计亏损约8400万美元,2012年净资产较2008年缩水20%。2007年航美集团纳斯达克上市发行价为15美元/股,截止2013年4月11日,其股价为1.85美元/股。

  因此,深圳机场认为,航美传媒不符合深圳机场选择广告合资对象的标准。根据综合比选,深圳机场最终选择了在机场传统媒体经营方面更具优势的雅仕维。

  据记者了解,目前,航美传媒仅拥有温州机场的独家经营权。而上海雅仕维拥有国内20多个机场广告媒体的独家经营权,其中全国前20大机场中有6家;同时还拥有深圳3、4号线地铁线广告媒体的独家经营权,独家经营机场数量全国排名第一,而目前,全国采取合资经营媒体的机场中,选择雅仕维作为合作伙伴的占绝大多数。让深圳机场更有信心的是,各机场通过与雅仕维合资经营后,广告收益均逐年递增,以事实表明了合资方式与合资伙伴确实做到了机场国有资产的持续增值。

  整理事件前后始末不难看出,航美一直对深圳机场作出不尽不实的质疑、而对自身种种问题则避重就轻、或给予偷换概念的解释,可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见,确有吃不到的葡萄是酸之嫌疑!

温馨提示:中国黑龙江热线所发布文章仅为传递信息,不代表中国黑龙江热线认同该文章的观点和描述。
关于我们 - 免费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本网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及专栏资料均由互联网互发,如有侵权,三个工作日内处理。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2012-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